相关校内培育课题负责人:
根据学院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安排,结合《关于2023年度校内培育课题立项的通知》(西财行知院发〔2023〕6号)和《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(西财行知技〔2022〕13号)的要求,请校内培育立项课题负责人务必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于2023年12月15日之前上报结题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结题报告、相关科研成果等)纸质版报姜华处,电子版发送至724742040@qq.com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学院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特此通知。
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
2023年11月21日